科达洁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pg电子试玩

科达洁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17-08-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不构成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2、变更前使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自《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发布后,原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执行。

由于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截至目前,因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未涉及与企业日常经营相关事项。该变更对公司当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不构成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只是会计科目列示的变化,不影响当期损益,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属于合理变更,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九日

广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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