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8-12-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和期限: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达洁能”)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92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65,741,38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67,591.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3,584,905.6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86,382,685.5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1月2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并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验字【2017】第024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pg电子试玩

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2018年9月3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在确保原募投项目顺利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数字化陶瓷机械生产搬迁及技术改造项目部分募集资金27,000万元用于新增数字化陶瓷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将年产2万吨锂电池系列负极材料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对全资子公司keda holding (mauritius) limited出资项目,并最终用于合资建设塞内加尔陶瓷厂项目。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上表中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截至2018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0,607.88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会及时将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履行的内部程序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科达洁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本次科达洁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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